【實習甄選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華語文中心華語教學實習甄選公告(收件延長)

◎ 許玉敏老師

華語文中心華語教學實習

【實習11206號公告】

【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華語文中心華語教學實習甄選公告(收件延長)

【實習地點】金門大學

【甄選人數】正取8名,備取若干名(得不足額錄取)

【實習期間】112學年度第2學期

【實習項目】華語文教學實習,時數至少 54 小時。2學分。(需完成整個學期的實習任務才算完成實習,不得以時數已足夠為由中止實習)

【應徵資格】本校華語文學系大二(含)以上同學。

【申請資料】

*封面*

1.自傳(就參與此項實習動機、對該機關性質及其實習項目認知等,詳加說明)

2.履歷(可詳列任何實務工作經驗,註明工作時期、單位、任務名稱或實務性質。個人資料應包含手機號碼、電郵信箱、line等聯絡方式。)

3.歷年成績單(請標注出與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

4.加分項目: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可加分項目證明

以上紙本請裝訂,電子檔請合併為一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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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甄選報名表,填寫完成後繳交紙本至系辦。此報名表無需與其他文件裝訂。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t1zcl-AMGp8ZAozC_Lgf5LpgrinIPeQ/view?usp=sharing

【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資料依序排列,製作成一個PDF檔。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中午前,將紙本繳交至系辦,將檔案寄給金大華語系雨涵助教dptcs@email.nqu.edu.tw

信件主旨「【實習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OOO實習-班級+學號+姓名」。

【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審

第二階段:面談

【面試日期】

第二階段:通過書審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其他】

一、如果同時應徵其他實習項目,請於自傳、發電郵時註明。

、各實習課程均已修讀且取得學分者,應於報名表單述明已修讀實習項目和學分,已修讀本系所有實習學分者,經甄試錄取實習視為自願實習,不可以自願實習要求抵認任何實習或非實習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