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就業方向參考資訊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始得報考: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三款,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資格:
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收發文檔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