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陳冠亦-「論「祭」、「祀」—以《詩》、《書》、《左傳》為 中心的討論」專題成果海報

論「祭」、「祀」—以《詩》、《書》、《左傳》為中心的討論
學生:陳冠亦
指導老師:宋惠如老師
摘述
這篇文章主要以《詩經》、《尚書》、《左傳》三部經典為基礎,探討「祭」與「祀」在古代所代表的意義與功能。希望藉由經典文獻分析,對古代祭祀制度與文化有進一步的理解。
以祭的對象做為討論時,我們可以分成以下幾種分類1.神明2.祖先3.祭祀本身的行為4.國家重大事務的儀式5.自然現象,藉由文本探討,能見到祖先與神明祭反映出「孝」與「敬」的中心思想,如「祭寒」等對自然的祭祀,代表著農業社會對天地節序的遵守與尊重。
當我們以祀的對象做為討論時,我們可以分成以下幾種分類1.祖先2.神明3.周公4.宗廟社稷5.為求雨6.祖先(管仲)7.先王成湯。祀的對象涵蓋神明、祖先、宗廟社稷、自然與歷史人物等,呈現多樣化的指涉對象與功能。
透過「祭」與「祀」的研究瞭解到古人祭祀的情況,並探討他們祭祀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