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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甄選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越南胡志明市華語文教學實習甄選公告

◎ *宋惠如老師、許玉敏老師

【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越南胡志明市華語文教學實習甄選公告

【實習地點】越南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大學. 西貢文郎大專語言和國際合作學院

【甄選人數】正取4名。備取若干名。

【實習期間】113學年度第1學期(9月-12月)

【實習項目】華語文教學 2學分

【應徵資格】本校華語文學系大二(含)以上同學。

【申請資料】

1.自傳(就參與此項實習動機、對該機關性質及其實習項目認知等,詳加說明)

2.履歷(可詳列任何實務工作經驗,註明工作時期、單位、任務名稱或實務性質。個人資料應包含手機號碼、電郵信箱、line等聯絡方式。)

3.歷年成績單(請特別標注華語文教學相關科目)

4.加分項目:已完成華語文教學實習學分者

以上紙本請裝訂,電子檔請合併為一個PDF。

實習甄選報名表,填寫完成後繳交紙本至系辦。此報名表無需與其他文件裝訂。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t1zcl-AMGp8ZAozC_Lgf5LpgrinIPeQ/view?usp=sharing

【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資料依序排列,製作成PDF檔。在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中午以前,將紙本繳交至系辦,將檔案寄給金大華語系雨涵助教kiwi8514@email.nqu.edu.tw

信件主旨「【實習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越南胡志明市華語文教學實習-班級+學號+姓名」。

【甄選方式】

初審通過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

一、如果同時應徵其他實習項目,請於自傳、發電郵時註明。

二、各實習課程均已修讀且取得學分者,應於報名表單述明已修讀實習項目和學分,已修讀本系所有實習學分者,經甄試錄取實習視為自願實習,不可以自願實習要求抵認任何實習或非實習學分。

三、權利與責任說明:本案實習學生經核定錄取者,請勿放棄或任意中斷實習。本實習由海內外多位教師以及系上同學長年合作與規劃而成。獲選同學可獲得海外教學之寶貴資歷。獲選同學若因個人因素中途放棄,將影響兩校間信任關係、未來合作機會及學生個人信用,並且影響學校日後申請教育部獎學金額度,茲事體大。請慎重思考後再行申請,並負責任。為培養獲選同學負責任之態度,因個人因素中途放棄者,需接受系上服務教育54小時(服務教育不可抵免學分)。獲選同學中途放棄是否為個人因素,由系實習委員會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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