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甄選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華語文中心華語教學實習甄選公告(收件延長)
◎ 許玉敏老師
華語文中心華語教學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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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11206號公告】 【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華語文中心華語教學實習甄選公告(收件延長) 【實習地點】金門大學 【甄選人數】正取8名,備取若干名(得不足額錄取) 【實習期間】112學年度第2學期 【實習項目】華語文教學實習,時數至少 54 小時。2學分。(需完成整個學期的實習任務才算完成實習,不得以時數已足夠為由中止實習) 【應徵資格】本校華語文學系大二(含)以上同學。 【申請資料】 *封面* 1.自傳(就參與此項實習動機、對該機關性質及其實習項目認知等,詳加說明) 2.履歷(可詳列任何實務工作經驗,註明工作時期、單位、任務名稱或實務性質。個人資料應包含手機號碼、電郵信箱、line等聯絡方式。) 3.歷年成績單(請標注出與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 4.加分項目: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可加分項目證明 以上紙本請裝訂,電子檔請合併為一個PDF。 -- 實習甄選報名表,填寫完成後繳交紙本至系辦。此報名表無需與其他文件裝訂。 【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資料依序排列,製作成一個PDF檔。在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中午前,將紙本繳交至系辦,將檔案寄給金大華語系雨涵助教dptcs@email.nqu.edu.tw 信件主旨「【實習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OOO實習-班級+學號+姓名」。 【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審 第二階段:面談 【面試日期】 第二階段:通過書審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其他】 一、如果同時應徵其他實習項目,請於自傳、發電郵時註明。 二、各實習課程均已修讀且取得學分者,應於報名表單述明已修讀實習項目和學分,已修讀本系所有實習學分者,經甄試錄取實習視為自願實習,不可以自願實習要求抵認任何實習或非實習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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